滯納金與逾期利息計算器 (法規標準版)
法規標準版支援日利率、月利率與年利率即時互轉。內建信用卡萬分之五、稅款滯納金、銀行貸款等常用標準利率預設,嚴格遵守行政法 100% 封頂規則,提供每日利息與應還總額測算。
逾期金額與利率設定
本地即時計算逾期滯納金與利息測算報表
測算工具:違約金與滯納金計算器
滯納金測算結果
即時精確輸出¥10,000.00 × 0.0500% × 30 天 = ¥150.00
1. 本計算器基於約定本金、利率與天數之數學利息模型推算,測算數值僅供合同履約估算、財務對賬及日常參考,不構成任何司法裁判、強制執行或法務催收之法定依據。
2. 依《民法典》及司法解釋,約定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,司法機關享有自由裁量酌減權;民間借貸利率受最高法司法保護上限(如 4 倍 LPR)約束;行政滯納金受《行政強制法》加處罰款上限規範。實際應付利息請以正式法律契約、銀行賬單及司法裁判文書為準,自負責任。
※ 免責聲明:本測算報表基於數學利息模型推算,僅供履約估算參考,不構成司法裁判或法定依據。實際責任以法律契約與司法裁決為準。
什麼是滯納金?計算原理與法律規定
滯納金(Late Payment Fee / Overdue Fine)是指當事人未按法定期限或合約約定期限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時,由行政機關或依約由債權人按日加收的一定比例款項。它兼具懲罰性與補償性功能,既是對拖延履約行為的懲戒,也是對資金被佔用期間成本的填補。
常見應用場景與計息標準
多數商業銀行按日息萬分之五 (0.05%) 計收逾期利息,從消費記帳日起算,按月複利。
稅捐滯納通常嚴格依照稅法規定按日加收萬分之五,上限受行政法不得超本金約束。
由雙方合約約定(如每日萬分之三或萬分之五),過高時可循司法裁判標準請求酌減。
供水、供電及物業依服務協議收取千分之幾至萬分之幾的滯納補償款項。
標準計算公式與天數計算規則
滯納金金額 = 逾期本金 × 換算日利率(%) × 逾期天數(自然日)
應還總額 = 逾期本金 + 滯納金金額